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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唠唠不当得利多少可以立案——长沙合同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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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唠唠不当得利多少可以立案——长沙合同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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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当得利多少可以立案 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,没有立案起点的说法,原则上只要属于不当得利,只有1分钱,只要向人民法院起诉,法院也得立案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9十2条没有合法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造成他人损失的,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。 1、立案标准 如果原告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,法院要查明是否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,若发现有其他基础法律关系,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,否则不予立案;若没有其他基础法律关系,即可立案。例如,甲借乙10万元,后甲通过转账方式还给乙,乙查账后将借条还给甲或丢掉,后甲告乙不当得利要求乙返还转账给其的10万。如果法院发现甲乙之间存在借款关系,就不能以不当得利立案。 2、举证责任 不当得利由4个要件构成:1方取得财产利益;1方受有损失;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;没有法律上的根据。关于不当得利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,上述的前3个要件由原告负举证责任是没有争议的,但对于第4个要件即“没有法律上的依据”的举证责任分配争议较大。1种观点认为由原告负举证责任,另1种观点认为应当由被告负举证责任。由于第4个要件是“没有法律上的依据”,从字面上看似乎是属于消极事实,因此很多人偏向于应当由被告负举证责任,到底哪1种观点更有法律依据呢? 认为由被告负举证责任主要有以下原因:第1,“没有法律上的依据”属于消极事实,原告无法举证,应当由被告举证;第2,被告是不当得利的获利方,离“没有法律上的依据”的证据时间更接近,更容易举证;第3,从公平角度看,被告是不当得利的获利方,应当就其获利有法律上的依据进行举证。 认为应当由原告负举证责任的理由是:第1,虽然属于消极事实,但原告并非1定无法举证,因为主张的事实并非是客观事实,原告也许是可以通过1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的;第2,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举证规则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来看,“没有法律上的依据”是原告主张不当得利成立的构成要件,而法律对此并没有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,因此理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;第3,说被告离“没有法律上的依据”的证据时间更接近也并非完全如此,比如借款案件,如果原告借了被告的钱,后原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还了钱,被告见钱已经打过来即将借条还给原告,后原告以被告不当得利为由起诉,那么被告就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,举证对其来说非常困难,此时原告却更容易举证。 这两种观点似乎各有各的道理,我认为导致不当得利1般有两种情形:1种是原告的疏忽大意导致,比如原告不小心向被告账户打错款;1种是由于被告的积极行为所致,如被告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原告的财产。我认为从公平的角度看,第1种情形应当由原告对于自己的过失进行举证,即证明被告的获利没有法律上的依据;第2种情形应当由被告举证证明自己获利是有法律上的依据。 3、判案依据 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举证责任的分配,确定由原告还是被告举证,在某1个证据处于真伪不明的情况下,由承担举证责任1方承担败诉的风险。